七爷约摸是知道她心中所想,转头笑看着她的双眸,低声道:“你若是……爷还可考虑将不悔送给你。”
这下换成了她傻眼,这么好的家伙,能送?
七爷仍笑着,笑得像是一只深藏不露的千年妖狐,谋划千年不过是为了谋划她的那么一点儿心思。
她忙退后一步,摆手,“那啥,七爷,君子不夺人所爱。我沐若兰可是正儿八经的君子,你就给我科普一下关于不悔的知识就行了,我真没想过要据为己有。”
好一个君子不夺人所爱。
七爷目光一闪,垂眸,“它是不死鸟。”一语毕,当先走向了廊下软椅,舒舒服服躺倒在她方才坐过的软椅上,跷起了二郎腿。
这家伙,简直有点说书人的架势。
倾城忙屁颠颠地凑近了,眼巴巴望着他。对这个不起眼的鸟儿愈发的好奇起来。
不悔是七爷给它取得名字。
大约每一只不死鸟都会叫这个名字吧。
因为,它们认主。
但它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认主。相反,它们十分的桀骜不驯,十分的悠闲自在,最崇尚的就是自由自在活在山林之中,永远避开人世纷争,避开红尘滚滚。
但它们又并非都有这样的好命。
因为他们是不死鸟,因为他们有太多的玄幻的本事,因为他们一不小心就要活千年万年,所以寻找它们的人太多。它们的一支羽毛就可生死人肉白骨,它们的一片血肉就可令服用者长生不老,它们的光芒可洗净恶人的恶,令恶毒的人弃恶从善,令善良的人愈加善良。
因为活的太久,它们还很聪明。不管是做什么,都能比人类完成的更好更快速更隐秘。
还有许许多多的本领,是它们拥有而世人永远不知道的。
还有什么理由,不寻找它们,不追捕它们,不将它们据为己有?
所以,不死鸟一直在与各式各样的奇人异士斗争。
直到各种的机缘巧合下,它们遇到了真正的人,不是想要将它们据为己有,不是想要将它们生吞活剥,而是想要救治它,帮助它的善良之人,它们便会认主。
因为不死,一旦认主便是生生世世相追随,生生世世不离弃。
因为不死,会从这一代主人追随到下一代主人,再追随到更下一代主人。直到再也没有主人出世,它们才重返山林。
才得到解脱和自由。
所以,才叫不悔。
一旦认主,很可能百年千年都难以回去自由,百年千年将被束缚上枷锁。
倾城沉默地听完,不由得感触良多。
她定眼瞧着七爷手心里似乎已经睡着的不死鸟,蹙眉道:“那它跟着你们家……有多久了?”
他轻轻一笑,逗弄了一下手心里的鸟儿,“没多久,也就十来年吧。”
她心头一跳,原来他竟是不悔的第一代主人?什么样的机缘巧合,竟能收服这样的一只神奇的不死鸟?
一支羽毛也可生死人肉白骨的不死鸟?
一只天下罕有的宝贝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