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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少年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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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多人的队伍在大地上慢慢向前,走在最前面的是五十人的骑兵队,这些人身穿双层皮甲,手拿马刀,背插角弓,不带马槊,是轻骑兵,用来迟滞敌人的前锋力量,便于后方及时布阵反击。

李家堡是不可能有能力出城逆击的,更不要说沿路设伏,但是刘正坚持用兵应当谨慎小心,不能将希望寄托在敌人的疏忽大意之上,因此还是设置了前锋骑兵。

前锋骑兵之后是一百多人的刘正直属部队,这些人全部披双重皮甲,分为五十人的长槊队和六十人的杀手队,长槊队长槊用的是马槊,长一丈八尺,行进起来长槊如林,枪尖曜日,让人一见就心生畏惧;杀手队眼下由沙博虎直领,全体也是双重甲,手持长环首刀,这种刀刀刃全一米二左右,不带盾牌,是专门用来短兵相接的部队。

因为人数不多,训练又比较配合,因此这一百人走起路来已经像模像样,只需要每半个时辰停下来修整队列,就能保持直线战阵一路前进。虽然眼下训练还不充足,因此这些人只是看上去威风无比,但是用来对付李家堡的乡勇庄丁还是绰绰有余了。

直属部队之后是徐大虫带领的徐家堡庄丁队,他们有的有皮甲,有的只有布衣,只是多穿了几层,防御能力较差。幸好他们深知自己这边有刘正指挥,有强大无比的天雷助阵,因此浑然把这次战争当成了躺赢的必胜之战,因此斗志昂扬,一点都不比刘正的部队士气差。

不过只要看看他们歪歪扭扭的阵列,就能知道这些人其实连银样蜡枪头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跟木头枪。

好在刘正也没对他们寄予太大的希望,只要能充个人数,推推辎重就够了。

最后面是一百人的辎重队,里面是身体素质较差的男子和一些健妇。这些人不是战兵,只负责运送辎重,因此不需要有战斗力,也不需要配备武器。

他们一部分人赶着牛车,牛车上装着干饼、武器、箭矢和火药,另一部分人推着盾车。

盾车是刘正仿照后世后金军的样式并加以改进打造的,高七尺,厚三寸,表面盖着两层熟牛皮。若是正版的盾车,还得装上一层铁皮,但是铁皮在眼下可是珍贵资源,不能浪费在这东西上,因此刘正就没有使用。

盾车是后金和明军交战的法宝,只要把盾车推出来,挡住明军的虎蹲炮或者佛郎机的霰弹射击,然后将精锐重箭手隐藏在后,精骑更厚,等到明军射击完毕,就万箭齐发,而后精骑出击,明军无不溃败。

其实想要打败这种盾车也简单,盾车运转不灵,速度极慢,只要用重炮轰击,就是一个个靶子,只可惜明军火器粗制滥造,根本打不动这些东西。另一种办法是以轻骑抄略敌后,不管再优秀的弓箭手也只是轻步兵,根本不能抵抗哪怕是轻骑的冲击,只要骑兵胜利,就能打败敌军。只可惜,明军不仅火器差劲,骑兵更是不行,名震天下的“关宁铁骑”最后看来就是个牛皮吹得震天响的大笑话,根本打不过后金军。

看着军队碌碌行动,刘正心里充满豪情壮志。男儿都有指挥军队横扫天下的雄心壮志,只是罕有人能实现这一愿景。而他不知是运气太好还是太差,竟然来到这个世界,简直就是注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眼下只是一个李家堡,但是用不了很久,他就能和他天下至强的前秦铁骑交手了!

“你们欠下的人命债,我要让你们子子孙孙,永世偿还!”刘正骑在马上,咬着牙,狠狠地想着!

正思想间,就见到前面十三骑飞驰而至,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派出去的斥候队。

前军骑兵放他们进来,于是就见到刘肉都和混六迷带着一个汉人少年来了。

汉人少年骑在一匹栗色马上,在马上纵越自如,动作好像行云流水一般,这就让刘正不由得有些惊讶了!

他记得,那匹栗色马叫“栗子”,是最最难骑的战马,这个汉人少年竟然能够骑着这匹马飞奔,可见这马术的确是超人一等!

十三骑来到刘正面前,没有下马,只是简简单单将右手放在耳边行了个军礼:“参见小郎君!”

“军中不必多礼!”刘正回礼,然后问道:“这个少年从哪来的?”

“禀报小郎君!此人名叫李峰,是李家堡的牧民!他答应帮我们打破李家堡,条件是加入我军,得到一个叫小青的女人,还想要见见您!”

“见我?”刘正哑然失笑;“行,李峰,你见到我了,也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是不是有些失望?”

李峰年纪十五六岁,长得倒是浓眉大眼,貌似纯洁,但是说话倒是颇有条理,一点不显得愚蠢:“失望?不,我不失望!我太兴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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