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嘭——”意识一个恍惚,自行车没把持住,直接撞在了自家大门上,卫洋整个人也惯性的往前倾了出去,幸好这是一辆24型号无前杠的女式自行车。在脚踩在地上之后,就稳住了身体。
只是脚在落下脚踏的时候,脚后跟就被脚踏的边缘给挂了下,估计是破了,一股子钻心的疼,瞬间从脚后传递到脑门上,刺激的它的主人差点没蹦起来。
“嘶——,好疼!”卫洋倒吸了好几口凉气,才算是平和了点。
娘的!这算是什么事,身为阎王大帝,居然还能被晦气给阴了。说出去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将裤子扯起来看了看,呜,都见血了。谁TM有他悲催?卫洋真心想为自己哭一场。
早知道这样……
千金难买早知道。刚刚从菜市场出来的那一次耍帅的时候,他可没想到会因为那一次大动作而用去了身体一半的力气。进而在离开菜市场没一会儿,身体的问题就严重了。
当然,卫洋也知道,主要原因可能是刚才他去买鸡的那地方,是常年屠杀动物的地方,动物的怨念聚集的太多,而他的身体又正好处于低迷状态,所以,人家就‘恃强凌弱’他了。
掏出大门钥匙,乘着这会儿脚脖子疼得来的清醒,卫洋快速的将自行车从大门上的小门扯了进去丢在一边。提起用蛇皮袋子装的鸡就往厨房去。
额头上的汗似乎越来越多了,卫洋伸手摸了一把,也没在意。事实上如果这会儿有镜子的话,他一定能看清楚自己苍白的如同地狱那些白面鬼一样的脸。
本想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碗来接鸡血,但在连续两次将碗拿出来,又因为手抖掉地上之后,他就放弃了。幸好案板上还有个平时用来舀水的铁瓢,卫洋干脆就用瓢来接鸡血。
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岁,卫洋杀过鱼,杀过田间地头的青蛙以及偷粮食的老鼠,就是没杀过鸡。
十三之前是轮不到他,杀鸡这样的事儿不说养父很愿意代劳,就是养母生为自食其力的农家女,也是毫不手软的。
十三岁之后,想要吃鸡也是在菜市场买的人家杀好的。更没机会杀鸡了。
当然这会儿的卫洋是没心事多想的,越来越明显的头重脚轻,以及身体内时不时的阴寒刺激,让他除了潜意识里催促自己快点动手外,杀鸡的罪恶感?有吗?
卫洋先杀的是公鸡,母鸡早在他进厨房的时候就被他不耐烦的丢到随身空间去了。现在的情况,他也炖了不鸡。
大红公鸡向来都非常的凶猛,就算之前老实了一路,这会儿快要成为刀下亡魂了,也是要为生命挣扎一次。至少得给要杀它的人几嘴才行。
很不幸的,卫洋这个杀鸡新手就被大公鸡啄了好几下胳膊。
反正脚脖子都见血了,这被鸡嘴啄几下也没什么,嘴里发出几声‘嘶嘶’声后,卫洋丝毫没有放松紧握公鸡翅膀的手。反而在接下来牙关一咬,一个用力,将鸡脖子给割掉了。
顿时汹涌的殷红色血水从公鸡的脖子上喷了出来,喷了卫洋一脸。
卫洋怔愣了一下,脑袋被热汤的鸡血给浇的再清醒不过了。眼看着鸡血洒了满地,赶紧将铁瓢拖过来接着。
最终案板上的铁瓢里接到了占据铁瓢三分一面积的鸡血。
卫洋恍惚的想着,以前看养母杀鸡好像没有这么多的血?
管他呢?对着那还散发着热气的鸡血,卫洋随手一丢,将大红公鸡丢进了空间。
恩?对了,这鸡血是要喝呢?还是直接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