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觉得不用多久,我就能升档次加稿费,当上大文豪,迎接编辑上门约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白素素和白奕秋兄妹两个互相对视一眼,心有灵犀,彼此默契地什么都没有说。
向晚晚顿了顿,话锋一转:“这样一想,好像人生已经没有什么追求了呢……”
白奕秋忍无可忍:“闭嘴!”
向晚晚不以为意耸耸肩。
………………
但其实事情的发展没有那么的顺利。不,或者说,能够上报纸连载,在这个基础之上,本就意味着会有一定的读者和社会反映。只不过向晚晚之前只是在报纸上发发小文章,骤然面临这种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的待遇,产生的以为自己已经算是炙手可热打作家的一种错觉……
像她以为的,一经刊出便引领时尚潮流让沪上纸贵……怎么可能?想要火起来,当然也得需要那么点天时地利人和,尤其是在小说市场已经如此成熟的现在。
事实就是这么的残酷╮(╯▽╰)╭
一切都需要一个契机。
………………
这个契机就是一位叫做石蕊的姑娘。
一般小说中出现两个姓氏相同的人,那么他们一定是有关系的。如果明面上没有亲戚关系或者一开始作者没有说明,广大读者也一定要有这样的火眼金睛。
没错,这位石蕊,就是曾经出现过的石磊曾经提起过的那位妹妹。于是大家应该也还能记得,这位石磊的妹妹,是向晚的老缠粉。她为了圆自己的一份还原喜爱作品中场景的心愿,突发奇想之下,能够做出出卖自家的哥哥强迫他去向不认识的姑娘搭讪的事情。她如果再做出些什么事,大家应该也不会太过意外了吧?
石蕊姑娘其实是个正正经经的富家小姐,上的是圣约翰大学。这是沪上乃至是全中国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入读者许多多是政商名流的后代或富家子弟,而且拥有很浓厚的教会背景。
1936年,圣约翰大学开始招收女生,石蕊姑娘正好赶上。
大学是个神奇的地方,在这里,无数的同龄人汇聚到一起,同学之间,可以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然而这些还不够,石蕊姑娘意犹未尽地加入了一个文学社团,名叫礼拜六文学社。闲暇之余,她开始学着撰写一些评论杂文,写写小说,投给校报社报或者各大报刊杂志。记得晏几道有一首词,中有这样的句子,“千花百草,送得春归了。拾蕊人稀红渐少,叶底杏青梅小。”她便从中取了自己的名字的谐音“拾蕊”三个字,作为明面上的笔名。文学社的众人和同学都知道石蕊以“拾蕊”的笔名,写一些和这个笔名特别搭的伤春悲秋、吟风弄月的文章,也特别符合石蕊小姐她明面上温柔诗意的形象。
明面上的笔名的意思就是,石蕊姑娘还有一个马甲。这个马甲是“石中火”,来自于苏轼的《行香子》,“浮名浮利,虚苦劳神。叹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