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姓简,简单的简,但是名什么早已经忘记了。
因为我认识了她,那个如樱花一般纷呈炫目的女子,那个时候她还年幼,而我当时还有着一身肥肉,性格懦弱不堪,因为是家里的次子,父母并不怎么重视我,更多的是对大哥的培养,所以我才开始自暴自弃了吧。
那个时候,还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意,只是偶然的一次机会遇到了她,虽然方式尴尬不堪。
或许每个人都希望女子貌美如花的年轻样子,但我却独独想要欣赏她年老的样子,哪怕她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哪怕她的牙齿全部掉光,哪怕她的头发银白。这或许是在岁月沉淀中的一份美丽,但是她太过于骄傲,于是我在三年的时间内只能远远观望。
她曾经帮助过我,在我被一些小混混堵住索要金钱的时候,是她像个英雄一般挺身而出,三言两语打发走了他们,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能言善辩而且语气不带脏字的人。
然后她问我,问我有没有受伤。但我当时却一下子哭了出来。
她那个时候还过于善良,立刻手忙脚乱起来,一边斥责我身为男生还哭哭啼啼的,一边又翻找着手帕,那是印有一枚鲜红枫叶的手帕,手帕的颜色很淡,似乎还带着点点蔷薇香气,至今它还完完整整的躺在我的盒子里,我在想念她的时候会拿出来看看。
接着我便开始偷偷观察她,她很喜欢樱花,但是却喜欢绯色,并非红色,绯色似乎更合她的心意,而且她并不喜欢胆小的男人,于是我开始改变。我勇敢的向父母提出了独居的要求,然后是疯狂的完善自我,无论是减肥,学习,烹饪,绘画,艺术,运动,气质等,我都拼命的改变,但是有的习惯很难改变,过程我吃了不少苦,很多次红了眼眶但是不敢哭。
记得有一次我鼓起勇气为她递上了一份绯红的情书,但是她却狠心的当着同学们的面撕成碎片,看着那些纸屑在空中摇曳回旋,我的心比针扎还疼,默默的捡起碎片回到了家里,才敢咬着被子流泪,抽噎着将这些拼接起来。
伤心是一定的,但我并没有放弃,她那么优秀,目前的自己怎么配得上呢?我开始变本加厉的训练了。但她毫不理睬我呀,怎么办呢。
我改了名字,抛弃了这个城市唯一的简姓,改名叫绯色城。
我为了你,孤独的守护着一座你最爱的绯色城。
父母彻底抛弃我了,那天父亲的谩骂和母亲的哭声,以及大哥的窃笑此时仿佛还回响在耳边,但是我偏偏执意如此,父亲愤怒的说,你要是改了名出了这个门就别想回来!我只是笑笑,紧紧的抱住母亲,无一丝留恋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