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他对秦慕远的了解:秦慕远在做事上缜密得可怕,而且有轻微的洁癖,从不喜欢亲自动手杀人,更不喜欢用这样血腥的方式报复人……
今天,反常了啊!
弄得他一只手揣在兜里,在枪把上拨来拨去,手痒了半天最后还没派上用场……
他这个小弟当得好失职啊!
“找人跟着他”走出酒的时候,秦慕远淡淡地出声,森冷的目光中杀意不减,“追到他幕后的雇主为止”
这件事,他是管到底了!
既然不识相,就换种方式结果一样,他不苛求过程
纪郑宇在后面点头应着,拿着钥匙正准备去提车,眼角的余光却看到一个裹着大衣的高挑美女朝着这边奔过来——脖子上的那条大围巾裹住了她的半张脸,只有一双黑亮亮的眼睛,在路灯下闪着妩媚的光泽……
“秦总!”她直奔秦慕远面前,声音中尽是兴奋,“好巧!”
秦慕远微微皱了皱眉,没有开口,显然他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毫无印象
“是我呀!”她尴尬地愣了愣,下一秒陡然回神,揭下了脸上的那条大围巾,“您也到这里玩吗?一起啊!”
说话的同时,她熟稔而又亲昵地缠上了他的手臂
他这才认出了她——公司下个月珠宝展的代言人,上个星期签约的时候,见过她一面印象不深,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人而已
“不用了”他不动声色地开口,冷淡地将她的小手拨了下来,同时朝纪郑宇使了个眼色,自己先行抬脚离开
剩下的,就交给纪郑宇处理好了
这样的拒绝场合,他碰到很多,唯有这一次不一样!这次他不由自主地在想:为什么同样都是抓着他胳膊依赖的动作,有些人他接受不了,有些人他就觉得一点都不讨厌……
陡然想起:家里的她,烧也该退了?
显然,秦慕远在蹙眉思索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暗处的异样,或者是嘀咕了莫斯科狗仔队的实力!
刚刚那个形象代言人,两个月前刚和本地的富豪开发商分手,依旧是娱乐版块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现在她只是在秦慕远胳膊上这么一“缠”,流言蜚语就迅速地蔓延开来……
很不巧的,作为一个记者,童遥订了这个城市的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