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仰面倒地的金店老板李牧轻轻地叹了口气:“福祸无门惟人自召,要不是你们太过贪心,心狠手辣,又岂会落到我手上。”
李牧离开了在确定没人跟踪之后,拐进了某个僻静的角落,然后把脸一抹,用特殊的魔法药水洗了把脸,不一会便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然后又从储物空间里掏出了一套休闲装,套在身上,这才施施然地走出小巷!
对于这次的收获,他非常满意:店老板的保险柜里的现金足有五千万,李牧从小到大,还没见过这么多钱。
当然除了五千万现金外,李牧也没忘记,把自己卖出的1000个金币收了回来。
他不想留下任何关于自己的线索,至于那个金店老板的尸体,自然是永远消失了,这样一来,金店老板,老五,还有四个手下,他们都已经消失,彻底的人间蒸发,这世上没人知道他们曾经和自己接触过。
李牧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变装完毕,李牧的心情也稍稍放松了一些。
李牧开始考虑从现代捣鼓些小玩意,买到异世界去。
想来想去他觉得mp3这类电器小玩意,倒是很不错的商品,毕竟在拉克丝身上有过成功的先例,再加上这玩意成本不高,可到了那边却能买个好价钱,而且也不容易惹出什么麻烦。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李牧并不打算一次进太多货。
现在赚钱已经不是他的最大目的了,事实上现在已经有5000多万现金,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把这笔钱花光。
随便逛了十几家电器超市,李牧一口气买来足足一百多个mp3还有手电筒,数码相机,平板电脑,之类的小电器,这些东西在沧澜大陆应该值不少钱。
虽然在现代李牧并不缺钱了,但在沧澜大陆他依然是平民阶层,需要赚到金币来过日子。
一番采购之后,李牧回到了家。
却见家里的电视正开着,而上面播放着的居然是。
电视机的沙发前,小旺财正看得津津有味。
而它的小爪子赫然还按着电视机的遥控器。
李牧一见这情形顿时没好气地道:“旺财,你又在看动画片了。”
原本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旺财这顿时吓了一跳!
主人回来了,连忙把小爪子一按,电视机啪的一声就关了。
关了电视机后,这小家伙才跳下了沙发,屁颠屁颠地迎了上来,满脸讨好地围着李牧大赚,还不时蹭一蹭李牧的库脚。
对于小家伙这明显是讨巧卖乖李牧是又爱又恨。
说来也怪,这么几个月下来小家伙的体型居然一点都没有变化,依然是较小可爱,这让李牧很是好奇。
按理说八个月哈士奇怎么说也应该是有点个头了吧,可这小家伙居然还是毛茸茸,胖乎乎幼犬体型,难道是那魔核的副作用。
想不明白,但也懒得去研究这些:管它了,小家伙长不大,那才可爱,哈哈,我喜欢。
而除了诡异的体型之外最大的变化就是这小家伙变得越来越聪明了。
比如天气热了,它居然懂得用遥控器开空调。
肚子饿了它懂得开冰箱,找吃的。
就连身上脏了它也懂得自己打开热水器到浴缸里泡澡。
更离谱的是,这小家伙不知什么时候居然迷上了看电视。
而且还懂得用遥控器调台,专挑动画片来看。
什么黑猫警长,什么葫芦兄弟,什么虹猫蓝兔,什么功夫熊猫它是百看不厌。
而且看的时候脸上还随着电视的剧情露出不同的神彩。
以至于李牧都要怀疑这小东西是不是已经成精了。
李牧俯下身抱起小家伙玩了好一会,这才道:“自己玩去,我还要出去一下。”
旺旺!
小家伙一听连忙点头,然后又跳回到了沙发上,接着麻利的按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
我擦!这回是喜羊羊和灰太狼。
怎么又是动画片。
李牧满头黑线,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想了想也懒得理会这只古怪的小狗,而是走向了自家的后院。
李牧并没有立刻前往沧澜大陆,他准备做个试验。
李牧家的后院外面是一座小山,这是李牧家承包的果山,种了不少的黄花梨和桃子树。
过山很大,还有些一地方的刚刚造林开荒没种上果树的空地。
李牧的实验便是在这山上的空地间。
周围都被果树遮掩,李牧并不担心被人看到。
事实上李牧这次的实验就是想试试看无声手枪能不能和魔法配合使用。
为此李牧选择了一颗树桩作为靶子。
这原本是一颗老松树,但已经被砍掉了整棵树,只留下一截一米高的树桩,树桩很粗足有一个水桶那么粗。
李牧觉得这个体积应该足够测试自己的实验了。
李牧站到了二十米开外,并举起了m9手枪。
回到家中,李牧特意到网上查过这种枪的有效射程是50米。
只不过李牧没玩过枪,对于自己的枪法也没什么自信,所以他才站到了二十米的位置。
举起了枪的同时,李牧默默催动雷电魔法,很快他便感觉雷电魔法已经被灌入到了枪膛里,并且凝聚在了弹头上。
李牧对于魔法的控制相当精细,也非常的小心,他很清楚子弹是靠的火药爆炸喷射出去的。
也因此他的魔法能量只是凝聚在弹头部位,而不敢靠近弹头底部的蛋壳部位,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引爆火药,然后来个炸膛什么的。
雷电魔法迅速凝聚,李牧感觉时机已经差不多了,立刻扣动了扳机。
碰!
一声轻微的枪响,枪口,喷出了一道耀眼的雷电,犹如一道笔直的激光。瞬间击中二十米开外的树桩上。
轰隆一声咋想,被击中的树桩,雷光闪耀,声势惊人,中间则是被炸出了一个篮球大小的空洞。
“好惊人的威力。”
李牧快步跑到树桩前前,仔细打量,同时暗自评估着这一枪的威力,应该有三阶魔法的破坏力了。
如果把枪法连准了以后的,攻击的距离就有五十米,而再加上子弹的速度那块,谁躲得开,挡得下啊。
李牧暗自估算了一下手枪配和雷电魔法的理论数据。
攻击距离:50米。
攻击速度:440/秒。
攻击威力:三阶魔法。
综合平均:超强,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足以秒杀绝大多数三阶或以下的战职者。
之所以说三阶或以下的战职者是因为他没有见过三阶以上的战职者。
他所知道最厉害的战职者也就是拉克丝而已,而拉克丝也仅仅只是个三阶巅峰的战职者。
而以李牧对拉克丝的战斗力分析,要是拉克丝没有防备的话,挨上这么一枪绝对必死。
就算是有防备也不可能完全硬抗。
果然法伤加物伤才是王道。
子弹的穿透力,雷电的爆炸力,两者威力叠加爆发出来的可远远不止1加1=2,而是等于3。
得出这样的结论让李牧忽然感觉底气十足,看来咱的战斗力终于可以向拉克丝看齐,再也不是拖油瓶的角色了。
李牧志得意满,心情大好:既然这一招是子弹和雷电的结合干脆就叫雷电弹吧。
只可惜子弹太少,只能以后再想办法了。
另外这枪法,还得练练。
想到这,李牧又下意识地摸出了几个弹夹。
都说好枪法是靠子弹练出来的,就我这么点子弹,恐怕连塞牙缝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