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分享两个小故事,特别喜欢。后面的章节明天补上,让小尘飞一会儿吧。
《你喜欢的只是不喜欢你的她》
我和一位要好的哥们喝了很多酒,那会儿是午夜十二点。他跟我说大一的时候很喜欢一位姑娘,是那种刻骨铭心的喜欢。可是那姑娘不喜欢他。他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每天夜晚去陪她发短信聊天,一夜就是一百几十条,还偷偷的给她充话费。三个月后表白,那姑娘说我不喜欢你这种类型。她喜欢的是那种白衣飘飘的俊俏公子。我哥们儿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他没有放弃,痴缠了几个月。终于那姑娘也实在被他的精神感动了就说先处着看吧。那姑娘说我特矫情,处着处着你很快就会厌烦我的。这一处就是数年,我哥们儿玩尽了所有偶像剧的花样。他们出去旅游,开一间房,床中间放一碗水隔开。据说是抄梁祝的。姑娘喜欢玩泡泡堂,哥们儿立马买了两台笔记本一台送她陪她整夜练习;姑娘喜欢一条项链,哥们儿二话不说立马买了那条八千多的项链送给她;每个周一的早上,哥们儿打的去几十里远的肯德基买好早餐,怕吵醒姑娘还特意让她室友帮带上去。哥们喝了一口酒跟我说,你不知道啊,她就是我的信仰。我和她去终南山,她在前面走,我看着他的背影,那么远就像今生今世我都追不上。
萧亚轩《我陪你哭》
她说要离开哥们儿,哥们儿拿着啤酒瓶碎片划开胸膛写血书。哥们儿说那段时间我就像一只拉磨的驴,没日没夜想的就是怎样让她开心。三年之后那姑娘终于被感动,她比我哥们儿好像还要开心。她跟所有朋友说她爱上哥们儿了,她在自己的日记、空间所有的地方都贴上了哥们儿的照片。她变成了一只小鸟依人,有哥们儿的地方就有她。我很替哥们儿开心。我问哥们儿,然后呢?
哥们儿说,然后我好像没了目标,像是退休了一样。我说你不开心啊?他说我开心啊,就是感觉没劲透了。他开始跟初恋女友暧昧,跟漂亮女生整夜泡吧。
半年后被女友抓现行。我哥们儿趴在桌子上捶自己的头说自己是个混蛋,那姑娘跟他初恋女友吵架呗初恋扇了一耳光,然后姑娘想还手手却被我哥们儿抓住了。我突然觉得也没劲透了,我说怎么今天突然说这个?哥们儿说今天她结婚,我昨天夜里给她打电话,是一个男的接的,叫我滚远点儿。哥们儿喝完了杯中的酒,哭着说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真的,我这辈子可能真的再也不会像这样去喜欢一个人了。
我丢掉酒瓶子,笑着说,“假如娶她的人是你呢?”哥们儿想了很久说,我还是会很喜欢她,一辈子。
他在骗人,他结婚已经三年,儿子两岁。
他喜欢的只是那个不喜欢他的她。八年前的她和现在结婚的她。注定得不到的她。
在微博上看完这个故事,觉得内心开始矫情起来,我想起几年前的自己,我那么义无反顾的信誓旦旦的说爱着他。也许,我也不过是喜欢着当时那个已经不喜欢我了的他罢了。岁月是旧时光的美人。而ta,永远是内心得不到的那个人。
《若有归途,再无流浪》
踏遍万水千山,走过海角天涯。
这是我的美好愿望——关于行走。
其实是有很多话想说的,但是提笔却发现一纸的苍白。
有理想的女孩,成功就不会把她抛弃。热爱生活的女孩,生活也会充满阳光和清新的空气。在茫茫人海中,身为一个妙龄的女孩,你必须找到能够使你用双脚坚实的站在大地上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你的远大前程和人生目标。
我在星城呆了三日,这个曾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让我满心期待。现在的我,不再像年少轻狂时那样,对每一座城市都充满了好恶感,爱憎分明。我会对每一座城市都充满期待,我深知每一座城市都以它特定的方式存在着,在这座城市里生存了祖祖辈辈的人把那里视为家乡故土当做生命去热爱。
从下火车站,一个人坐公交走在绿树碧荫的路上,两座学府就这样错落在两边。我默默的在路边等着。这姑娘是豆蔻年华里的明亮温暖。曾因着我至今不明的原因远离。这次来到这里,似乎和她回到了五年前的日子,一如那年的初雪,她笑着要我记住,那年的第一场雪是她陪我看的。我们一起逛街、吃火锅、聊天侃大山。她和多年前一样可爱善良,带着些小小的八卦却有着美好的心思。其实我们只是散落天涯,其实我们丢失了几年光景,其实就算我们回不去了也还是善待对方。
岳麓山的雨景很美,雨润烟浓,苍翠了眼。一直想去看蔡锷墓,却还是因为天气没能行成。不知道有多少知道他,除了和小凤仙那段风流爱情。那姑娘说,这人真可怜,为世人所知竟然也是靠着女子。这个民国历史上第一次举行国葬的英俊男子,彼时中国版图上西南大片的地域都有他的伟岸身影。我不忍心看他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