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侨明呛了一下,道:“先找到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手里都有热武器,到时候力量更大,救人的胜算更多。”
卫冕却并不心动,只是道:“今天是第五天了,再不救人,就晚了,我兄弟撑不住的。”
我忍不住问道:“他当时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救你们的?”
乌史铃等人又不说话了,最后卫冕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每个人都有不能为人知的秘密,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再问了。”
他如此明确的开口,我自然不好再多说下去。
之前为了救周玄业,我答应了他们救人的事,做人就当言而有信,答应的事,哪能反悔。但我心中却有其它计较,对几人说道:“你们想要的,无非是我手里的枪,我也实话对你们说,这枪没什么大用。之前我和我的队友遭遇一群野人的围困,当时人人手里都有枪,但根本打不中它们,那些野人,以前应该吃过枪支的亏,所以它们懂的避枪,我们几人去,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去送死。不过,我既然答应了你们,就不会反悔,但这其中的利弊,我要跟你们说清楚。要不要去,你们自己决定。”
刑磊峰闻言,面露迟疑之色,道:“没准儿,他已经遇害了,咱们现在去野人窝里,无异于羊入虎口,我看还是算了吧。”乌史铃也有些迟疑,深深的叹了口气,道:“让我们考虑考虑。”
卫冕声音忽然增大:“考虑什么,扔下他不管吗!”
乌史铃立刻安抚,苦笑说:“我不是不想救,但天顾大哥说的有道理,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没有骗我们的必要。我很想救傻大个,但是你们都是我带进这个丛林的,我必须要对你们的生命负责。傻大个已经被抓了,如果连你们大家最后也……我做不了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揪着自己的短发,陷入了苦闷之中,神情显得很焦躁。
乌史铃之前是一直坚定的要救那个傻大个的,现在听完其中的利弊,显然也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
我接着道:“这件事情,只有你们自己能够决定。如果要去,我豁出这条命,奉陪到底,但我有个请求。”
卫冕看向我,道:“说。”
我指了指又昏睡过去的周玄业,还有宋侨明,道:“你们也看见了,他们一个什么装备也没有,一个体力透支,陷入昏迷,如果要闯野人窝,带上他们也是累赘。”
卫冕接话道:“你的意思是,如果进野人窝,只你一个人参与?”
我点了点头。
卫冕看了看你昏迷的周玄业,说没问题,毕竟人已经这样了,周玄业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宋侨明搓了搓手,将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苏兄弟,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周老板已经找回来了,我们接着找其他人便是,那第三具尸体,没了也就没了,能带回两具,想必我爷爷也放心了。找到其他人,咱们就一起回去,多好。你这个时候,搀和他们的事干嘛?”
我道:“宋老板,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我们事先有过约定,他们帮咱们找人了,现在找到了人,我当然要履行承诺。”
宋侨明噎了一下,道:“咱们手里有枪,就算不履行承诺,他们又敢怎么样?”
“宋老板,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一诺千金重,我不能背信弃义。”
宋侨明闻言,露出一副黑铁不成钢的样子,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道:“小苏啊,我这么叫你,希望你不要介意,毕竟我比你虚长几岁。你的想法是好的,做人是要言而有信,但那也得看情况。言而有信,有时候,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这一路走来,我看得出,你是好样的,但听我一句劝,做人,不能太死心眼,那些道德,是用来装裱门面的,命都快没了,还要门面干什么?”
我没吭声。
宋侨明又道:“我跟你举个例子,就拿我自己来说,小苏,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想了想,道:“很有孝心,而且白手起家创业,很厉害。”
宋侨明干笑了一声,道:“你看,我在你心里,形象还是很好的。但不瞒你说,我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卖假货、找假钱、坑合作伙伴,还有一个合伙人,被我坑的倾家荡产。在那些人眼中,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我现在成功了,所以成功之后,我开始做慈善,没人记得我以前干的事儿。所有人都只记得,我是个慈善家。当然,除了那些被我坑的人,但那又怎么样?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他们的看法,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