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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银项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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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昕曾多次听宋瑶讲过她被拐卖的悲惨经历。

按她脑海里残存的记忆,她父母特别疼爱她,一直称呼她“小公主”,从来没叫过她的名字或者其他的昵称。

大约五岁左右,暑假期间,她母亲要出远门,便将她送到了父亲工作的一个农村派出所。

有一次父亲出警去了,她思念母亲,便趁照顾她的那位警察阿姨不注意,独自走出了派出所院子,在外面的公路上哭着找妈妈。

这时候,一对男女走了过来,说他们是妈妈的朋友,可以带她去县城找妈妈。

于是,她便跟着这一对男女走了,先搭乘汽车到县城火车站。

在车站广场,那个女的喂她喝了一瓶哇哈哈饮料。很快,她就昏睡过去。

醒来时,已经到了豫省某县的一个村庄,被卖到了后来的养父母家里。

当时,这对养父母没有儿女,对她还算疼爱,也没有打骂她。

但四年后,在宋瑶九岁左右,他们生了一个儿子。从此,宋瑶的噩梦就开始了。

当时宋瑶已经读小学三年级了,但弟弟降生后,养母就不许她读书了,每天要她去砍柴、扯猪草,还要生火做饭、洗菜洗碗,还得帮助养母抱弟弟。

如果活稍微干得不好,比如柴砍少了、猪草没扯满一篮子、饭烧糊了,或者抱弟弟时不小心摔倒了,养母就会用擀面杖狠狠地抽打她。

打的时候,还不许她哭,越哭就打得越厉害。

到后来,养母暴虐成瘾,用擀面杖打她已经满足不了她变态的虐待欲,便改用烧红的火钳烫宋瑶的手臂、小腿肚子,导致她手臂上和小腿上至今仍可以看到烫伤的疤痕。

十五岁的时候,宋瑶已经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清丽脱俗的美少女。

邻村一个三十多岁的瘸腿光棍汉看上了宋瑶,愿意出二十万元彩礼钱给她的养母,想娶她为妻。

宋瑶得知养母准备将自己以二十万卖给那个光棍汉后,连夜逃离了养家,用自己平时偷偷积攒的一点钱,乘火车到了南方,用假身份证在一个塑料制品厂打了三年工。

打工期间,她有个同宿舍的工友,老家是横江市冷溪县的。根据脑海里残存的记忆,宋瑶觉得这位工友的口音,很像自己被拐卖前的家乡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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