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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禽兽的一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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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太子活该,半大神都说了,他的存稿充足,他还非得要赌,输了不亏!”

“这就是贪心啊,如果不是贪心遮天的版权,他也不会输这五千万的。”

“听说龙太子对赌的钱还是借高利贷的,不知道他该怎么还。”

“借高利贷?不是听说龙太子身家七八千万吗?五千万还用借高利贷?”

“大哥,身家几千万那是包含着所有的资产,身家十几亿的人不去借贷也很难凑够五千万的现金的!”

“额,懂了......”

“......”

半缘君一边揉着发酸的手,一边看着大家的评论。

看来看去,他发现,评论的内容好像比小说还要有趣。

只不过,让半缘君伤心的是,这次日更五百章,让他的存稿,一下少了将近一半。

下一次还有这样的事情,再想装逼,可就办不到了。

正在半缘君看网友评论的时候,他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大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你你你,你怎么可以更新那么多字啊!”电话一接通,林萌萌吃惊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存稿比较多,所以能够更新这么多。”半缘君说了一句废话。

听了半缘君的话,林萌萌在电话那边就叽叽喳喳的说开了。

这次对赌,半缘君赢了,林萌萌反而比半缘君更加的激动,好像就是她赢了一样。

听着林萌萌在电话那边的笑声,还有她高兴的呼喊,半缘君感觉自己心里面痒痒的,就像是小猫在抓一样。

这小丫头走了十多天了吧,她在的时候没有什么,现在时间长了没见了,反而有些想念了。

正说着小说的事情,林萌萌突然话锋一转道:“对了大哥哥,你昨天写的那首水调歌头,是叔叔最新的作品吗?”

听了林萌萌的话,半缘君突然头大了。

这件事,还是被关注了。

半缘君很想告诉林萌萌,这首诗是他爸写的,然后将后续一些可能出现的麻烦都给抛开。

但是昨天夜晚,他爸虽然也喝多了,但还没有喝到断片的程度。

所以,这首诗根本就推不开。

无奈,他只能回答道:“其实这首词,就是我昨天写的!”

电话那边,林萌萌很明显愣了一下,然后问道:“大哥哥,水调歌头这首词,是你原创的吗?”

“额,是我原创的。”半缘君痛苦的说到。

装逼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有时候,装起了也是十分的痛苦的。

这个年纪的半缘君,如果写一首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之类的诗,虽然一样能够获得惊叹,但最多会被人称为诗道天才。

可是搞一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那就会被人称之为妖怪了。

你没有那么多的阅历,没有那么大的年龄,却能写出来那样的文章,不是妖怪是什么。

不过很明显,林萌萌虽然精通诗词,明白这首水调歌头的含金量,但她却没有想到阅历这一层去。

听了半缘君肯定的回答,她立刻欢呼了起来道:“大哥哥,你实在是太厉害了,这首词,我觉得在我读过的诗词里面,绝对能够排的进前三!特别是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以后肯定会成为名句的!你是怎么想到这一句的啊?”

听到林萌萌这么问,半缘君尴尬了。

如果说,自己的父母都出去打工了,那他可以解释,写这句的时候,他是在思念他的父母。

如果说,他现在上学走了,他也可以解释,写这句的时候,他还是在思念家乡和亲人。

但是现在,他父母在家,他也在家,和他关系好的亲戚朋友,都在家,他没有需要千里共婵娟的人啊!

所以,灵机一动,半缘君道:“额,昨天夜晚喝多了,写诗的时候想着你在很远的地方,所以就写了这一句。”

听了半缘君的话,林萌萌那边顿时变得没有声音了。

过了一会她才羞怯怯的鼓起勇气说道:“大哥哥,你,你要是想我了,那我就去看你吧!”

听了林萌萌的话,半缘君这才想起了刚才自己说了什么。

他恨不得狠狠的抽自己一巴掌。

这嘴真是贱啊,虽然不可否认,现在自己的内心,确实有些喜欢林萌萌。

但是双方的心理年龄相差过大,如果在一块注定是不合适的。

本想时间久了,林萌萌对自己救命的感激之情淡了,双方还可以做好朋友。

现在自己突然说这样的话,不是从她追自己,变成了自己撩她了么!

想到这,半缘君不禁暗骂自己太不要脸。

自己的心理年龄都大林萌萌十多岁,还去撩她,简直就是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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