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平康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博陵安平县的一幢绣楼内,一个面容绝美、气质上乘、身材窈窕的年轻女子,正读着风靡大江南北的《赠薰儿姑娘》,是郑鹏在周会首寿宴上所写。
这是一首很优美的诗,把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描绘得无限好,只是,这个女子的表情有些奇怪,那张动人俏脸,一会展颜一会皱眉,似是心事重重,读完,又看良久,最后轻叹一声,把写着诗的水纹纸放在桌面上。
“小姐,为何叹气,又想起那个小子了?”随着柔和的声音响起,很快,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慢慢走到年轻女子身边。
“红姐,我不是什么小姐,叫我绿姝。”
住在绣楼的,正是被崔源从贵乡带回的绿姝,听到那女子叫自己小姐,马上一脸认真地说。
要是郑鹏在这里,肯定会大吃一惊:不到半年,绿姝已经由一个俏丽的小婢女,变成一个端庄优雅、气质出众的大家闺秀,而红姐,就是当晚一掌敲昏绿姝的美女高手。
名为红组的女子,原名是红雀,是博陵崔氏从小训练的高手,用女子做护卫比较隐蔽,也不容易引人注意,必要时候能发挥出人意料的效果,昔日是保护崔源的安全,绿姝来到博陵后,红雀被派到这里,贴身保护绿姝。
“小姐,这种话最好不要说,家主的脾气,你是知道的。”红姐小声劝说。
“知道了,又是拿少爷的性命前途来威胁,对吧?”绿姝轻咬着银牙,眼里露出一丝恨意。
这里装饰奢华,每天锦衣玉食,十指不沾阳春水,可绿姝不喜欢,感觉自己成了一只笼中鸟。
跟在少爷身边,虽说有时艰苦一些,可每天都笑口常开,每晚都是带着美梦入睡,自从那个自称是自己祖父的人出现,一切都变了。
“知道就好”红姐轻轻拍绿姝的手,柔声地说:“家主也是为小姐好,看到了吧,你眼中那个可托付终生的少爷,其实就是一个纨绔子弟,仗着有几个钱,到长安后,整天出入烟花柳巷,为了讨好青楼女了,还写了这首《赔薰儿姑娘》的情诗,男人就是这样,三分钟热度,小姐不必再为他牵挂了。”
“肯定是他...做得太过份,少爷心情不好,才去哪种地方,以前少爷不会去哪种场所的。”
很明显,他是指崔源。
红姐马上说:“小姐,你都说了,那是以前,都说女大十八变,男大百千面,那个姓郑的,饱暧思**有什么奇怪,哪个男人不是贪新厌旧,只看到新人笑,哪里理会旧人哭?”
“要不是少爷写这种诗,你们也不会把这首诗拿给我看吧”绿姝突然盯着红姐问道。
红姐张张嘴,最后什么也不说。
绿姝看着窗外,然后幽幽地说:“我相信,有一天,少爷会骑着高头大马,带上一辆漂亮的马车,风风光光把我接走,嗯,一定会的。”
一个是博陵崔氏尊贵的小姐,一个是被赶出家门的弃子,虽说郑鹏很聪明,赚钱也有一手,可是两者的差距太大了,有可能吗?
打心里,红姐也有些佩服郑鹏,这家伙写的诗真是才华横溢,好像特别擅长写感情的诗,写得特别细腻动人,家主看到那首《增薰儿姑娘》的诗,说了句“尚可,可惜没用在正途”的话。
能让崔源嘴里说出“尚可”两个字,已经很了不起。
红姐有心想劝绿姝忘记,可看到她一脸坚决的样子,话到嘴边,却换了别的话:“小姐,到练琴的时间了。”
“唉”绿姝叹了一口气,面无表情地说:“弹吧。”
要是逆了那位祖父的意,少爷就有危险,这是崔源让绿姝听话的最有效的方法,绿姝明知是威胁,可她不敢赌。
万一那位可怕的祖父发脾气,什么他都能做得出。
“啊~超”此时,快回到家门郑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