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身披着那条白狐裘,在客栈门口下了马,顿时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那狐裘通体纯白,就连一根杂毛都寻找不见,便是再不识货的人也能看出,价值何止千金。然而刘秀穿着如此珍贵的狐裘,身边却连一个随从都没有,这行迹着实奇怪得很。
虽说这小集市离长安实在太近,保不齐是哪家的达官贵人兴致来了,随意出游也说不定。但哪家的达官贵人出门,却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况且刘秀的模样看起来实在文弱得很,顿时吸引来了一堆带着羡慕与疑惑的炽热目光。
刘秀匆匆下了马,走进棚子里坐下,向店家随意要了些简单吃食。这种小地方,自然没有什么像样的食物。不多时,刘秀的面前已经摆上了一碗麦饭,一盘煮冬苋。
刘秀还未来得及举箸,却突然感觉到了一丝注视过来的目光。他抬起头扫视了周围两眼,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了客栈门外,道路一旁的一个身影。
一个衣衫褴褛,满面污垢,看不出年纪的人,蹲在道路的角落中。此刻地上满是积雪,他只能抱紧自己的全身,将身体团成一团,靠在一棵树下瑟瑟发抖。
但唯有他的一双眼睛,却是亮得惊人,死死盯着刘秀面前的饭菜。纵使穿过了整个街道和院落,却依旧闪闪生光。
那已经是最简单最粗陋的饭菜了。然而那个人望过来的目光,却简直好像那是世上最美味的佳肴一般。
是乞丐?
刘秀心里这么想着。
“店家,有劳你给那人上一份饭菜。和我一样的。”刘秀心中恻隐之心一动,抬起头唤来店家:“算在我的账上。”
看着他的模样,似乎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东西了。刘秀虽然不过是个学生,但哥哥在宛城已是一方霸主,平日里命人捎来的钱自然不少,刘秀从不爱胡乱花钱,身上积蓄自然不少。现在不过是一餐简单饭菜,自然不在话下。
店家皱着眉头望着刘秀,再三确认之后,才不情愿地端来了一份饭菜,走出院门,放在了那人面前。
刘秀看着角落里的那人讶然望着端到面前的饭菜,却并没有动筷子,而是抬起头望向了刘秀。眼中竟然是……
怒火!
随后,他竟然将饭菜留在原地,动也不动一下,站起身,摇摇晃晃地向着棚子处走来。
“阁下……何以如此羞辱在下!”他站到了刘秀面前,颤抖着身体行了一礼,开口道。他的声音很低很轻微,明显是因为饥饿而中气不足的缘故,但纵使声音低微,话中的语气却满是怒意。
“羞辱……?”刘秀茫然地望着他,心中摸不着头脑:“我……几时羞辱你了?”
“在下纵使落魄,也是堂堂一名儒生!齐国的乞丐尚且知道,不食嗟来之食,难道在阁下的眼里,在下连一名乞丐都不如么!”
那人走到了刘秀的面前,刘秀才看清他的面孔。他虽然满面污垢,但其实年纪却不大,与自己差相仿佛。
更重要的还,他的谈吐,竟更是完全不像是个乞丐的模样。不仅措辞文雅,更是知道《礼记》之中,嗟来之食的典故。
“看阁下的装扮模样,应是达官显贵。然而纵使身份悬殊,难道在下便不值得与阁下同桌共食,便只能在路旁的地上用饭么?若是这样的怜悯施舍,那在下不要也罢!”
那人紧紧握着拳头,胸膛愤怒地起伏着,双目之中几乎要喷出火来。